窥史说唐 三十九
通过唐代的市律发现,敢在唐市上卖假货欺骗消费者的人,大概是太少了。
唐代市律规定,你卖布人家买回去一洗缩水太多,卖布的挨六十大棒,屁股得烂,让你三个月下不了床。
你卖的驴当时好好的看不出内伤,回家三天内发现驴不吃食或拉稀之类的毛病,给人家退钱外,大棍杖你四十。你敢私做称斗当称用,缺斤少两的鞭笞五十。哄抬市价的杖八十,那就打个半死了。这些犯者若损人严重,还要罰你去蛮荒之地呆着,任你生死煎熬。
敢日鬼权称缺斤少两而勾结市吏包庇的,对市吏也依程度或打杖棍或发配不毛之地。买卖货物的中间说合人,若坑害不管哪一方,你都得受大杖棍击,並罰你不可再操此业。
市场管交易的官吏若不秉律处理买卖纠纷,依然有严刑重罰,让你终生不敢胡来。等等等,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些律条,如胖东来超市那样一一写在东西两市内的热闹处。还要求市管小吏向人宣读讲解,並有管市的上级官员随时捡查。那时候谁想当市霸当混混,是要被打残废的。

因此长安洛阳太原成都扬州等地的市场贸易,才那么兴盛。各地货物的流通交易,才那么顺畅。在长安发现有用河南才有的制陶专用粘土烧陶器。在杨州发现有长安洛阳烧制的唐三彩长途运来卖。西域的胡粉香料药材等等,能来到长安洛阳太原等多个城市。
那时的买卖人,被大杖和流放吓怕了吧,可能都比较实诚。长安一次珠宝拍卖会上,有个外地人拿出珠子说我不知值多少钱,随便给点吧,千百钱可出手,若嫌贵还可再降一点。结果一位买家冲珠大拜,说你让此物蒙辱了。此物最少值万钱,我出一万给你。那种现今鉴宝专家蒙骗人,以十八万买画一千多万卖出的人,唐时大概是要打断双腿的。
由此看来,市场的监管能起关键作用。为什么缺斤少两假货泛滥毒食品越来越多?若监管的人总是以轻罚款处理,很可能是中间有什么猫腻。倘若真的重罰严判让制假人不敢了,以后不生产不销售假货低质食品,谁还给市埸的管理者行贿呢?若是将制假疫苗假药的人杀伐重判,而不是不痛不痒的罚一点钱,让他们继续造假货成夲低当好货卖,市場上的吃食能有那么让人担心吗?

当然那时也少有特殊供应,连皇帝贵族富豪都在市场上买吃的用的。生产陶瓷的邢窑越窑的产品,不同档次不同价格在全国流通,史书说这些货无贵贱天下通用之。皇家官府钱多就买质量顶级的,于是出现了盈字碗、翰林罐之类的名品。
若管理者自己能吃上无毒害的,任凭有害商品流通也害不到自己。在这种制度下,则这种所谓监管的结果,就是毒奶毒肉毒米毒菜等越来越多,街上的药店越来越多,医院里人满为患了。想那唐代的东市西市,那时就有胖东来吧,不然怎么会产生这样严格的法律条文呢。
发表回复
要发表评论,您必须先登录。